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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罪的构定要件有哪些

寻衅滋事罪的构定要件有哪些

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:

1. 客体要件 :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,这包括公共场所的秩序和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社会准则。

2. 客观要件 :表现为无事生非、起哄捣乱、无理取闹、殴打伤害无辜、肆意挑衅、横行霸道、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。

3. 主体要件 :一般主体,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
4. 主观要件 :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,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,但仍然故意实施。

具体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

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;

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;

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;

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。

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可能出于多种动机,如寻求精神刺激、发泄不满、显示威风等。如果行为达到情节严重,行为人将被处以相应的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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