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人的有限公司特征是有哪些
1. 股东唯一性 :
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。
股东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法人。
2. 有限责任 :
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
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。
3. 组织机构简化 :
不设股东会,由股东独自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职权。
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是否设立董事会、监事会。
4. 法律要求 :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。
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。
股东作出重要决定时,应采用书面形式,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。
5. 特殊规定 :
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
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一人公司作为一种公司形式,在提供有限责任保护的同时,由于其股东人数的单一性,可能增加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方面的考量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有何不同?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分配管理权?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?